2008年7月28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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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法庭”进社区 家长孩子收获大
通讯员 童栎丞 本报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室外烈日炎炎,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广德社区的会议室里气氛更热——7月25日,萧山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把庭审现场搬到了这里,给社区里的孩子和家长上了一堂生动的暑期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课。
  本次流动法庭审理的是一起抢劫案。被告人张某于今年4月2日晚10时许,伙同范某(另案处理)在萧山区新塘街道井头王社区一租房门口,持刀从被害人纪某处劫得皮包1只,内有手机一只、现金396元等,共计价值1098元。
  控辩双方辩论激烈,社区群众听得入神。有人认真地做着记录,也有的用相机拍着现场照片。
  最后,法庭当庭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此时,现场旁听群众纷纷发出惊叹声。
  首次法庭进社区结束了,社区居民反响强烈。他们均表示,听听庭审、学学法律很有好处。而萧山法院沈吉平副院长介绍,这次法庭进社区活动有特别用意,因为目前正是暑假期间,大部分孩子在家,这是家长和孩子一起接受法制教育的最好时机。沈吉平说,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家庭教育不到位是一大因素,本次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真实的案件审理为大家上一堂生动的法制课。